个税起征点提至1万元现实可行吗
物价上涨、房价飙升,让生活成本不断攀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关于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1万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不仅是对广大纳税人合理负担的考虑,更是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明智之举。
提升个税起征点,意味着更多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税收减免的红利,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再次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也建言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万元。个税起征点提至1万元现实可行吗?
目前中国综合所得收入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每月,距离上一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已经有5年多了。其间物价上涨、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等发生变化,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言符合工薪族诉求,叠加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刚刚启动的节点,“董明珠再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冲上热搜第一。
提高个税起征点虽然合情,但究竟提高多少,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来测算。一方面个税起征点设定要符合朴素道理,即对个人维持生存基本支出不应征税,保障个人基本生活权,减轻个人负担。另一方面,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毕竟它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源,也是发挥收入分配调节、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的重要税种。
个税起征点的学名叫基本减除费用,顾名思义是满足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的一个扣除费用。按照财政部此前说法,个税起征点标准是统筹考虑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而上述相关指数在过去五年有了新变化。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例,2019年至2023年分别为2.9%、2.5%、0.9%、2.0%、0.2%。随着居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费用的上涨,起征点应相应提高。
但将个税起征点由目前的每个月5000元提高至1万元,并不合理。
首先,大部分老百姓基本生活需求一个月的支出不可能达到1万元。
按照财政部此前说法,2018年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而2019年个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每个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平均每个月约3268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平均每个月约2233元。目前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远远不足1万元。
国家统计局图
其次,中国推出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际上是更精准地提高个税起征点,让个税制度更加公平。
目前中国已推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7项专项附加扣除,去年更是提高了子女教育等三项附加扣除标准,对于部分纳税人而言,个税扣除标准实际已经超过1万元,这也就使得个税起征点不可能一次性提高至1万元。
比如,对于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的工薪族来说,小孩子教育可享受每个人每个月2000元扣除额,赡养老人每个月可享受最高3000元扣除额,房贷可享受每个月1000元扣除额,再算上5000元起征点,实际个税扣除费用标准已经达到1.1万元,月入1万元出头不用交个税。
不难发现,相比于简单提高起征点,从税制公平的角度来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更为重要,这也是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张学武也建议,对于中等收入人群,可以考虑扩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利用减税增加税后收入促进消费。
最后,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目前中国真正缴纳个税的人数预计仅为一两亿人。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只会使得高收入者减税更多,受益更大,弱化个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研究发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其实是较高的,继续提高免征额会使得高收入群体享受的减税福利大于低收入群体。中国个税收入再分配效应并不显著,这跟免征额较高有关。
近些年受经济放缓等影响,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比如2023年个税收入(14775亿元)罕见同比下降1%,这虽然跟个税减税有一定关系,但跟经济增长放缓、企业利润下滑、就业压力较大等关系更大。而民生、债务等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较大。
国家统计局图
在这一背景下,减税要更加精准,更加注重效果。如果简单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导致政策性减收较大,但中低收入者实际享受的好处并不大,刺激消费效果未必明显。而为了弥补减税缺口,平衡财政收支,政府可能需要加大举债,而“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有成本的,需要考虑成本和效益。
对于个税起征点的确定,可以考虑公布详细的个税起征点计算公式,然后根据相关因素变化每一年或每两年动态调整,这样可以更好地符合实际个人基本消费支出需要,保障居民基本生存费用不被征税,也能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科学理性地调整个税起征点。
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外,董明珠还建议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级最高档96万元/年的基础上增设一档200万元/年(对应税率50%~55%),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超额累进税率的层级、级距,促使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目前中国综合所得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共有3%、10%、20%、25%、30%、35%、45%七档税率,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才适用最高的45%税率。从全球主要国家来看,中国个税最高税率并不低,且从激励人才创新等角度考虑,市场上主流呼声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事实上2019年个税改革的最大举措并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而是扩大前三大档税率级距,实际起到降低税率的效果。从目前学界建言来看,不少人建言简化税率级距,适度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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