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嫌疑人坠楼身亡玩忽职守被判罪名成立

【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发生一起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内坠楼身亡事件,涉案民警和辅警因玩忽职守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发生一起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内坠楼身亡事件,涉案民警和辅警因玩忽职守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2022年7月,兴仁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放火案件中,一名嫌疑人在民警办公室内坠楼身亡。该事件近日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披露,涉案民警王某明和辅警杨某甲因玩忽职守罪被判罪名成立,但考虑到两人的自首情节及获得家属谅解等因素,法院最终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嫌犯讯问期间越窗坠亡 公安局赔百万:犯玩忽职守罪,涉案民警辅警免予刑事处罚

嫌犯讯问期间越窗坠亡 公安局赔百万:犯玩忽职守罪,涉案民警辅警免予刑事处罚

事发于2022年7月20日,嫌疑人范某祥被带至兴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当晚,民警王某明违反规定,让辅警杨某甲将范某祥带至办公室共进晚餐。饭后,范某祥在上厕所期间越窗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书显示,王某明和杨某甲在案发后立即到达现场并等待,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兴仁市公安局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110万元。

普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王某明和杨某甲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由于两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决定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还驳回了辩护人关于嫌疑人有自杀倾向的辩护意见,确认两人的行为与范某祥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此案件的处理结果再次强调了执法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并受到法律的审判。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于自首和积极赔偿的态度给予的从宽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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