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医院“人道主义关怀”课程期间不幸去世

4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周女士母亲吉某华,在市蒙医医院参与“蒙医心身互动疗法”课程期间不幸去世。周女士透露,母亲于下午两点多已丧失意识,但直到四五点活动结束时才被察觉并实施抢救

4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周女士母亲吉某华,在市蒙医医院参与“蒙医心身互动疗法”课程期间不幸去世。周女士透露,母亲于下午两点多已丧失意识,但直到四五点活动结束时才被察觉并实施抢救。面对院方仅愿提供人道主义赔偿而不承担责任的态度,周女士表示无法接受。4月11日,医院、当地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对此事做出回应。

内蒙古61岁老人在三甲医院参加活动死亡

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4时左右,吉某华与其他参与者共同进行活动,期间有肢体活动。其后,她在座椅上以手撑头休息,约在14时42分,吉某华身体突然上抬一次,接着无力地瘫倒在椅子上。

内蒙古61岁老人在三甲医院参加活动死亡 家属质疑院方监管缺失

据周女士叙述,直至16时40分至17时,一同参与活动的同伴尝试唤醒吉某华时才发现她已失去意识,随即求助于医院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及市中心医院急救人员相继采取急救措施。周女士在17时10分抵达医院时,被告知母亲已抢救超过40分钟,但无生还希望,医院认定死因为心脏性猝死。

内蒙古61岁老人在三甲医院参加活动死亡 家属质疑院方监管缺失

4月11日,记者联系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急诊科,接线人员告知需携带患者信息至医院方可查询相关记录。

周女士表示,母亲虽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史,但病情控制良好,去年曾参与过该医院类似活动。此次在医院内活动期间离世,长达两小时才被发现并施救,错过了黄金抢救时机。

吉某华2023年5月的缴费单显示,她曾在市蒙医医院心身医学科就诊。

4月11日上午,吉某华家属称,市蒙医医院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给予3万至10万元的“人道主义关怀”,周女士对此坚决拒绝,坚持追究院方的监管责任。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市蒙医医院一位副院长,他称上午已与吉某华家属进行协调,但对方对协调结果不满。副院长表示,解决此类问题应遵循程序,先由医院与家属协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由医调委介入。因出差在外,副院长承诺稍后安排专人与记者沟通,并强调医院不会回避问题,会积极应对。

在被问及活动是否由医院主办时,副院长回答活动确实在医院内举行,但未明确表态是否由医院主办,建议由专业人员进行详细解释。

11日16时左右,副院长再次联系记者表示采访需遵循程序,对于医院是否就此发布通报,则取决于事件性质,强调医院并非不配合解决问题或逃避责任。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鄂尔多斯市卫健委蒙中医药管理业务科,对方称尚不了解具体情况,需向医院核实。

记者多次拨打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创建于1979年,是一所集蒙医医疗、科研、教学、蒙药制剂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2011年,该院设立蒙医心身医学科,年门诊量达1万余人次,是医院规模较大的临床科室之一。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孔健律师分析,医院责任应视两种情况而定:其一,若在医院参加活动涉及诊疗行为,需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可先行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任一方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依据鉴定结论和相关法规制度作出处理。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双方也可直接诉诸法律。

其二,若在医院参加的仅为普通活动,且不属于医疗纠纷范畴,医院作为活动组织者应确保参与者人身安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孔健律师指出,若院方为活动组织者,仅提供人道主义赔偿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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